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9〕 15号)、《福建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闽教学〔2019〕20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考试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9〕27号)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探索高职人才选拔新途径,选拔综合素质好或有特长的优秀毕业生到我院学习,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地处我国东亚文化之都、全国著名侨乡---泉州市,坐落于鲤城区南环路,前临泉州母亲河晋江,背倚著名风景区紫帽山,风景秀丽,交通便捷。学院占地502亩,建筑面积14.74万平方米,师资力量雄厚,馆藏纸质图书近50万册,电子图书31384GB;校园特色餐厅20余间,学生公寓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等生活设施齐全,WIFI校园全覆盖。
二、学院的办学类型、层次、性质
学院全称: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3770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业务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学院地址:
1.院本部: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1129号(邮编:362000)
2.慈山校区:泉州市安溪县湖头翠湖路135号(邮编:362411)
三、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1.机构: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的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学院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院党委分管纪检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考生投诉。
四、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对象、条件、办法
(一)报名对象
退役军人。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我省高职招考的报名条件,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8〕44号)。
(三)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1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6月10日至6月20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扩招专项”,进行网上账号注册。今年退役的军人可于10月9日至11日补报名。
1.2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要选择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现场确认点。
1.3报考分“应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往届其它”等六类,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准确选择。
2.现场确认
2.1报名确认点设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2.2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本人须于6月28日-7月3日,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以下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供现场核对)到本人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2.2.1退役军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能证明相应身份和职业的相关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将同步在报名网站公布)
2.2.2具备免试录取或免予职业技能测试资格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或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3报考人员本人应认真阅读报名确认点打印的《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表》上的所有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非报考人员本人不得代签。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签名确认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4各地联合开展补报名考生资格审核,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的身份审核。
2.5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六、考试和录取
(一)采取“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为减轻考生考试负担,考试由高职院校联合组织,成绩各高校互认。
1.文化素质考试考场设置在标准化考点。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两门,每门成绩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每门考试时间60分钟,共计120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考点设置在有关高校。测试采用问答等方式进行,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方可参加录取。取得中级工及以上的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在军队取得的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免于职业技能测试。各设区市汇总并初审后,于9月23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具体另行通知。
七、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对象 |
测试类型 |
测试时间 |
测试地点 |
考试 科目 |
退役军人 |
文化素质考试 |
10月13 日 (星期天) 8:30-10:30 |
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在各地市指定标准化考点 |
语文 |
数学 |
职业技能测试 |
10月13 日 (星期天) 14:00—18:00 |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黎明职业大学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职业技能测试 |
(二)考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方可参加录取。
2.取得中级工及以上的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在军队取得的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免于职业技能测试。各设区市汇总并初审后,于9月23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具体另行通知。
八、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将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录取工作安排在10月份,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录取,由学院按照招生计划和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对于未录取的考生,将组织两次征求志愿录取。具体安排省招生考试院另文通知。
(一)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招生计划,按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二)考生所填报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还有未录满专业,则根据考生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三)确定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其它
1.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比例的限制。
2.被录取的考生到校报到后,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
九、收费标准
1.学院各项收费依据闽价费[2012]356号文的规定,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泉州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并在院务公开栏和学院网站公布。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执行。
2.学费:6000元/年。
3.住宿费:依据泉价费[2014]101号文、泉价[2015]117号文、泉价[2016]107号文的规定,住宿生按房源类别标准计费。
院本部五类标准:700元/年、750元/年、850元/年、950元/年、970元/年。
慈山校区:570元/年、830元/年。
4.代办费(教材费):教材费按供应商折扣后价格收取。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1.录取结果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转载公布。
2.录取名单除在本院院务公开栏张贴公布外,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十二、助学方式
学院设立“奖、贷、助、补、勤、偿、免、绿”资助政策体系,即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代偿补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社会资助等资助形式,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三、招生纪律
1.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十公开”、“六不准”的规定,自觉抵制徇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
2.学院招生工作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3.申诉渠道:考生对我院的招生工作有意见或看法,可向学院纪检监察室申诉。联系电话:0595-22473135。
十四、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并按“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办理入学手续。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院请假(联系电话:0595-22460898,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档案材料及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院将根据复查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五、招生工作通讯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595-28050699 传真:0595-28051133
网 址:www.qzjmc.edu.cn 或www.qzjmc.cn
电子邮件信箱:qzjmxyzsb@163.com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9月29日